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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没有在云梦乡出生。仅仅五成的利,便能年入十万钱。
这收入比他工资还高啊!
天杀的黑夫,老夫恨你!
秦国的钱,怕不是都被你赚走了!
“如何,仲父对我们好吧?”
彦喜滋滋的笑着,得意炫耀着。
秦始皇则是哭笑不得。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知足者常乐。
他见过很多贪得无厌的人,为了利益背兄叛父,最终是众叛亲离。而黑夫不同,他自个赚钱不说,还能带动宗亲当地一块致富。通过利益,牢牢将他们绑定。
“像我们夕阳里的人,就没几个会做买卖的。仲父也不强求,就让我们在当地负责干活,他负责出手艺和卖出去。为了打通其余县,还自掏腰包疏通关系。这些开销,也不少的。”
这回就连蒙毅也很是赞同。
云梦当地的消费能力毕竟有限,要想赚钱肯定得卖至别的地方。临乡临县……都需要运输。而这年头长途跋涉的运输可不容易,且不说路上的损耗,若是半道上遇到山匪,那便会落下个人财两失的局面。
要想处理好这些事,不光需要有钱还得有人脉。否则就算是把货物拉过去了,别人也未必会要。
……
“要不你们先自个逛逛?”
“好。”
秦始皇点了点头。
见彦要忙活,也没太在意。
他继续朝前而去,只觉得一切都很新鲜。如果说整个秦国都能像夕阳里这般富庶,他何止能成为千古一帝,他能当万古一帝。到那时,秦国必能永传万世岁岁不休!
“狗娃子,快下来。”
路过房宅,便瞧见里面有位老者捧着饭碗正在训斥,稚童则爬在树梢上扮着鬼脸,“不吃,就不吃。天天吃肥肉,腻死了。我要吃炖鸡……”
“我看你是好日子过惯了!放三五年前,过年能吃下水都算是好的。这才吃了几年饱饭,连这肥肉都不吃了。你再不下来,汝翁回来就揍你!”
“……”
秦始皇都看惊了。
这夕阳里的日子竟如此好?
半大的稚童,能把肥肉吃腻了?
要知道这年头肥肉可比瘦肉排骨贵多了,肥肉又称为膏,所以有膏粱子弟的说法。
就算在咸阳,也没这么挑食的。大部分人连饭都吃不饱,还挑食?吃的稍微慢点,连刷锅水都没得喝。
秦始皇就在门口看着,发现这户人家绝对是富裕的很。家门口养了条壮硕的看门狗,毛发柔顺亮的很。趴在门口,眼神左顾右盼,相当的神奇。硕大的庭院,还种着二十来颗桑树,林内还有不少鸡正在啄虫。透过桑林,还能瞧见养了五头大黑猪。
这等富户,在咸阳也不多见呐!
“老丈,可否讨碗水喝?”
“外乡人?”
老者放下竹棍,走了上来。
这口音一听就知道,并非南郡人。
“吾等是自咸阳来的商贾。”
“嚯,竟是咸阳人?”老者旋即打开房门,“三位想来还未进食吧?老夫家中尚有热饭,不如进来吃点?”
“多谢老丈。”
“不客气,给钱就。”
“……”
老者笑呵呵的将布挂在墙上。
上面以小篆写着三个字:农家乐!
“农家……乐?”
蒙毅嘴角直抽。
还真是给爷整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