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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的苛捐杂税全都不收了。
按照后世的考证,明朝的农业税并不算高,最高也不超过田地产出的十分之一,甚至有可能只是二十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但为何明朝末期农民生活得那么苦,直至为了口饭吃要揭竿而起呢?
原因很多,小冰河期灾害频繁是主要的,但人祸也不可忽略。
比如说这个丁银,就是人头税。你有地没地,收成好坏,都是跑不了的。家里人口越多,负担越重。
特别是农民,本来就收入不高,再一大家子人,负担可想而知;而富绅地主呢,那点丁税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的事情。
而且,丁银做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明朝朝廷却把它划拨给了地方官。
这个操作空间就很大了,地方官一是可以少报人口,直接贪污。再一个就是收受富人贿赂,使其丁差减少甚至免除,而转嫁到百姓身上。
再来说说这个张居正实行的一条鞭法中的实物折银,也就是把赋税全部改成货币收取。
从历史的进程看,这当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并未给农民带来方便和实惠,也没给国家增加收入。
举个例子:每到税收期限,农民为了交赋税,得把手里的粮食变成银钱吧!
而市场上的粮价基本上会应声而落,也就是银贵谷贱,总要农民多卖出很多粮食才能凑够。三个月后,粮价差不多又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这可不是粮食价格的正常波动,而是粮商官僚在联手捣鬼,合力压低价格。
但国家收到了如数的银钱,应该不吃亏吧?
实际上呢,假如政府拿着农民卖了一百石粮食才凑足的赋税,用于支出花销时,粮价多半已经回到正常水平,在市场上就只能买到六十石粮食。
就是这样,粮价的时间差异会造成农民负担加重,而政府收入也没有增加,甚至是减少的结果。真正从中获利的,只是商人和涉足其中的官僚。
当然,也不全是不好。粮食运输损耗大,远不如银子解送国库更方便。
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把一条鞭法骂为“残民一条鞭”,也就可以理解了。
而一条鞭法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久远的问题,就是火耗问题。因为要纳银交赋税,也就免不了碎银熔铸,难免有损耗。
于是,火耗就又成为地方聚敛的一个巧妙手段,也转嫁到百姓身上,成为了沉重的负担。
不可否认,张居正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一条鞭法也有其先进性。
但朱由校的改革却不会照搬照用,而要存精去芜,更加先进。当然,这只是迈出的一小步,具有很在的实验性和考察性。
首先,皇庄清退的政策中含有“摊丁入亩”的意味,就是把丁银算进总赋税里,从而把丁银收入纳进了中央财政;
其次,五年交赋税,田地归农户,又有“公地放领”的影子,增加自耕农数量。
当然,其中还有以当地五年收成的平均数定赋税,使胥吏逞奸减少了操作空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