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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西,一路紧赶,完全是急行军的方式,星夜兼程。
十天时间就赶到了伊犁城外三十里的一个小山村,但是宝玉却让五百军士就地扎营。
五组斥候派了出去,回来的消息是并没有找到茗烟,那些饭馆酒楼都开着的,所有的掌柜都说好多天没有见着总掌柜了;“石漆商行”的人也说有好长时间没有见着茗烟总经办了……到处都找不着茗烟。茗烟跑哪儿去了呢?
西部总督府的石狮子照常是那样懒洋洋地蹲着,打听到总督大人鳌拜正在府里听咿咿呀呀的秦腔,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
倒是小师父“邢疯子”传来消息,正在和几个府里的丫鬟胡闹呢。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想不到小师父要学张先了。
这就是有点意思了,小师父从来都是干什么一板一眼的,什么时候这样老不正经过?
“如果说被俺杀死的那批信鹰是达福飞往伊犁府的,那么按其性格,一定会派出第二批甚至第三批,俺有意杀死第一批的目的就是让他们惊醒,不要再有其它的痴心妄想的动作,看来俺是失败了……”
宝玉陷入长长的沉思。
小山村的人都很奇怪,这数百名军士跟城里的人真的不同,穿的衣甲不同,行军的做法也不同。
没有骚扰村民,还自己做饭,不像城里的丘八们,来村里抢粮食还抢女人。
早上刚从帐篷里钻出来,就看到自己的帐篷门帘上挂着一个灰色的布囊,上面有一个黑色狼头的标志。
引起一片惊慌。宝玉走近,轻轻摘下布囊,说道:“该来的总会来的,也不知道他答应了她什么条件,居然会从大漠深处出来……”
宝玉轻轻地闻着布囊,仿佛闻到了沙漠深处的味道,同时也有一种别样的幽香。
打开布囊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南沙漠,一百里。”
这是茗烟的笔迹,字写得工工整整,但是跟中学生的练字本差不多。
“茗烟虽然是俺的家童,但是跟自己的兄弟又有什么区别呢?本来就是俺的兄弟……”
宝玉拿到纸条,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这是多年来特种兵训练养成的习惯。越是最危险的最紧张的时候越冷静。
一辆马车吱吱嘎嘎往南不急不缓地走,宝玉坐在马车里,美美地吃着从青海带过来的风干牦牛肉,觉得这个世界最美的事情就是用手一点儿一点儿地撕着扔进嘴里慢慢嚼成浆糊,再吞咽下去的感觉。
马车一直不急不缓地往前走,沿途都是灰黄的沙漠。
走了有两天一夜,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宝玉终于抵达了一个小绿洲旁。
从马车上摇摇晃晃走了下来,迎着红红的太阳,宝玉看到在绿洲的另一边站着一群跟排好队一样的沙漠狼,它们都用直勾勾的眼睛看着宝玉。
“该来的总会来的……难怪俺的马儿把脚步停了下来……一只狼、两只狼、三只狼……算了,数不清就算了……反正一会儿它们都会死的……”宝玉看着是在喃喃自语,实际上声音却非常大。
这时候那些摆列整齐的狼群中间分开,从狼群深处走出了一个摇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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