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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下次来本美食文吧?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吧!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罢了。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
夕欢多留了个心眼,男主角日后是必成大事的人,但成大事路上也需要女主角的玄学本领相助,也就是到处给他寻宝寻机遇。那些机遇无一不在危山险岭,她一个娇弱的菜鸡去捡,等于作死,只能让男主角去干,又要在他发家之前,牢牢抓住他的心,别养了只白眼狼出来,想着升官发财换老婆。
虽然,女配角说喜欢二师兄,但看她那恨不得全世界跪舔的脾气,这句喜欢,更像是小朋友不愿意把玩具分给别人玩儿。
夕欢想用相面的本领,瞧瞧华听风以后是大人物还是小喽罗。
但女主角学艺不精,想要看清,就得额头贴额头。
看华听风这一脸冰清玉洁的禁欲相,她要是贸然贴上去,怕不是被他一巴掌拍飞粘在墙上。
“淡玉,有华公子陪着我就可以了,你先行退下吧。”
夕欢脚步一顿,朝丫鬟笑了笑。
要被打发开,淡玉急了,然而主子已经发话,她和新主子也没亲近到可以给建议的程度,只能忧心忡忡的一步三回头。
冷眼看着夕欢的举动,华听风生出了一点好奇。
待丫鬟走远,他开口:“我不想陪你。”
声音沉沉的,却没沉到底里去,也不哑,很有质感,适合说书。
夕欢回头,不躲不闪的迎着他的眼。
华听风模样是长得真好,五官无一处不好,很难想象一个整日练功,日晒雨林的人能拥有这么白璧无瑕的一张脸,貌若桃花,惟独挺鼻薄唇,为整张秀气的脸定下了凉薄的基调。长睫毛,眼角微挑,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组成少年冷漠自持的独特气质。
看着,就很想打破他的冷静从容,想让他慌乱失措。
想看看他在动情时,是否还能保持一副不想跟她说话的高冷。
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一次,是迎寒霜而不屈。
一次,是被人摘下来。
目光扫过华听风的脸,夕欢忽然,很想当这个摘花人。
华听风语气更淡:“我不会对你心软,你哭也没用,”说到这里,他薄唇扯开一抹自厌的冷笑:“我说话也许不中听,也不是针对你,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
最好离他离得远远的,他落个清静,她也不用被他惹哭。
也许师妹说得对,他这种身怀怪病,性子冷僻的人,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不应计较太多。
闻言,夕欢心中一动。
不吃白莲花人设?
没关系,也可以换一款,夕欢做人很随和,但此时觑着他的神色,却觉得他不是不吃这款,更像是被阴霾笼罩,不愿接受他人好意,将自己包成了个榴莲。依她的经验,这种傲娇都是纸老虎,只要坚持不懈的暖他,对他好,对他么么哒,就会发现……
什么榴莲,根本只是一个大号猕猴桃。
“我知道,”
盈盈笑意自她唇畔绽开,两人对着笑,要不是华听风脸上的疏离太明显,远远乍一看去,似是相谈甚欢。她的笑颜里,故作坚强的意味太重,又是那副随时要碎开,却努力保持完整的模样。
“是不是我不哭,就可以待在你身边了?”
华听风冷归冷,话还挺多的,还不会藏事,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喜静,嫌烦,看陈贞儿说顺嘴了句句话戳心窝子的劲,再从他那句‘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除了杜浩歌,应该没有一个朋友——这不就是起点最爱的逆袭流男主吗?
光从这点,也很有男主相啊!
不招人喜欢,没关系,姐姐喜欢你。
大腿给姐姐抱就行!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我只有你了。”
夕欢一个人也能说台词说得很欢:“我很乖,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她仰起头看他,发红的眼角掩不住满眼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