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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双飞翼
凌晨卯时两刻,小七将我送出宫门,低声道:“官家,小七不在您身边,官家自己保重。”
我拍了拍小七的肩膀:“小七,朝中倘若有急事,可找龙牙传信于朕。”
“是,官家。”
告别小七,我和袁棘,蓝羽,沈墨一起向狮峰商行走去。
经过近半年来第三节长拳的练习,我的速度和力量均已提高不少,今日正好又是朝歇之日,皇宫外一片寂静,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们四人速度极快,片刻功夫便到了狮峰商行。和在商行等候的方灵会合后,我们一行五人跨上骏马,出临安南门,沿着官道一路南下。
自从会稽省亲回来后,我在马术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加上坚持不懈地练武,身体的综合性能早已不是原来的赵禥可以相比的了,骑术也是日趋精湛。
经过青年卫的驻地,等候多时的文璋早已准备好清水干粮等物,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郊外的空气格外清新,令人心旷神怡。远处望去,朝阳露出丝丝红润,周边的云彩也随之鲜艳起来。道路两旁时不时紫气弥漫,早起的农户在雾霭缭绕中影影绰绰,这是典型的江南农景,充满着水墨的韵味,可眼观,可耳闻,农居中偶尔传来的鸡鸣声,似乎在宣布,又是新的一天了。
新的一天,新的希望。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发令道:“出发。”
沈墨一马当先,我紧跟其后,方灵和文璋一左一右护在我两旁,袁棘,蓝羽断后,我的骑术虽然还不能和其他人相比,但也是十分迅捷了。
我跨下之马名叫飞燕,取自马踏飞燕之意,是一匹西域进贡的宝马,端的是俊伟异常,极通人性。
众人所骑也都是大内良马,依照我的速度,向南飞驰而去。
金华地处金衢盆地东缘,在宋朝时称为婺州,距离后世的金华约二十公里。在我的记忆中,金华最出名的就是金华的两个岩洞,我们那个时代的人,都是学这篇课文长大的。
一路疾奔,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金华城,若非我的骑术还不够炉火纯青,估计还能早到一个时辰。这是我第一次纵马狂奔达一日之久,尽管到后来动作走样,体力不支,但这种感觉还真是刺激,难怪后世的不少富二代都喜欢飙车,那种风驰电闪般的感觉直令人忘记一切。
和临安相比,金华小了很多,城墙低矮,面积也只有京城的八分之一。
我们在官府衙门附近的悦来客栈下榻,这是间小型客栈,早到片刻的沈墨包下了二楼的六个房间。一日的长途跋涉,便显出了各人功力的高低,袁棘丝毫没有变化,蓝羽方灵等呼吸略显急促,而我已是气喘吁吁,好在我的身体今非昔比,休息一会后就基本恢复正常。
吃完晚饭,沈墨将宋承祖带到我的房间。
“宋承祖拜见公子。”沈墨在路上将我呼延公子的身份告诉了昨日抵达金华的宋承祖。
“宋先生,坐下说话。”
“谢公子。”宋承祖坐下后看了看我旁边的几人道,“公子一路辛苦。”
我笑笑:“宋先生,我这次只是游山玩水,顺便看看有无商机,这几位都是我商行中人。前些日子在京城听说先生来此调查案件,不知进展如何?”
宋承祖有些拘谨道:“公子,我奉刑部之令,来此调查盖叫天一案,现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原金华提点刑狱司胡云,这二日我走访了胡云在金华的住处,并询问了周边邻居街坊,直到今日晚饭前才发现一个重要线索。胡云单身一人,租住在金华,他雇用了一名叫做李氏的中年妇女,这李氏相隔两三天就会到胡云家帮忙打扫下卫生及清洗衣衫,就在案发的前两天,李氏在给胡云洗衣时,发现多了一套其他男人的衣衫,李氏为胡云洗衣多年,自然清楚胡云的状况,便随口问了一句,胡云当时也没在意,说是他弟弟的。后来胡云想起什么,叮嘱李氏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那李氏并非多嘴之人,直到胡云失踪,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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