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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可如果没有……为什么看到他偶尔展露的笑颜,她便觉得自己的心比吃了蜜还要甜。
她想,他即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世上之事,只要他喜欢,便没什么她不能为他办的。
一年……
两年……转眼,她十八岁了。母亲说,这是女子最美好的年岁。这两年多时间里,母亲和父亲偶尔归来,看到他们夫妻‘恩爱’,至少在父母的眼中,他做的极好,对她呵护倍至,待她如珠如宝,只是一旦他们回了房间,他便永远离她一臂距离。这距离,像天堑,她想,自己一生恐怕也跨不过。
也许有人奇怪,她是谁啊?
她是齐律之女,她的父亲乃当世顶顶的权贵,她的母亲身份亦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她受了委屈,为何不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知道,必定不会让她受这委屈。
可是,怎么告?如何告?
告诉他们,他们的女儿成亲快三年了,却还是个小姑娘。告诉他们。叶绯心中另有所爱。
依她父亲的性子,那等于叛了叶绯死刑,而她,不舍。
千言万语,终究不过一句不舍。便为了自己心中那份不舍,这些苦,她宁愿受着。
她便不信他的心是石头铸的。她这般捂上一世都捂不热。
其间周均似乎看出异样来。不止一次来寻她,问她何必如此?
这些年来,如果有件事让她觉得惊诧。那便是周均始终未娶妻,周伯母简直愁白了发,周均已经二十有六了。若是成亲早些,恐怕孩子都能上学堂了。可是他依旧未娶妻。
如果是三年前,她确是懵懂不知。可是三年后的今日,她如何不知?
原来当初母亲那句问话并非戏言,周均……周均啊。
说不上在心中周均是什么,以前是兄长的。现在……这世上,周均最是知道她的苦,周均最是懂她。周均也最是……心疼她。
可终究,那个叫叶绯的男人浸了她的心。浸的太久太久,久到便是哪天他们当真不能继续走下去,她也不能再让心中驻进另一个人。
变故发生在她二十岁那一样,他们成亲四年多了,这四年时间里,足够让她从他身上挑出千百个优点,自然也足够她爱上他。他精明,他内敛,他孤傲,他清高,他同时又是平易近人的。
他们现在像朋友。偶尔也会说说话。他们的距离永远隔着一臂。
近一年时间,邺城诸事皆交由他手。父亲倒也未曾说什么,只说既然她无心,交给叶绯也是一样的。叶绯当时神情震惊,似乎不相信自己那向来高傲的父亲会这般看重中。
她想,自己能给他的,便是这份来自百姓的赞誉了。
她想,她的父母并非世俗之人,他即是可用之才,将邺城交于他手也是应该。而她,其实乐得清闲。
虽然安慰着自己,可终究,心中是失落的。连父亲都肯定了他,可见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唯一不好的,也许便是不爱她吧。
而让一切改变的那日,与以往也没什么不同。他出门议事,她在后园无聊的折花……
然后婆子来报,是门外有个姑娘,扬言是叶绯的亲人。亲人?姑娘?这几年来,叶家从未派人过来,如今……她突然觉得遍体生寒。
她的预感向来不错,当夜,他推门而入,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忐忑。
随后他告诉她,那姑娘实是自幼服侍他长大的。便是连名字,都唤了‘红衣’。
叶绯,红衣。她想自己知道了一切真相。
而那时,正是父亲将归之时,父亲这次归来,将会交出城主之位?
她以为,她这几年来无所做为,简直便对不起父亲曾经的教诲,父亲该是对她失望透顶的。这城主之位,父亲或许便会直接传给他。毕竟他在邺城的名望如日中天。她告诉他,再等几日,等父亲走后,怎么安排,由他。
他点头。
随后的几日,果然不见那个叫红衣的姑娘。
只是父亲最终依旧把城主之位交于她手。父亲将城主印鉴交至她手之时。含笑道……他的女儿,本事如何,他会不知。叶绯固然是个能人,只是他的女儿若施为起来,定不会输叶绯一分。
那时,叶绯的脸色十分苍白。他也许从来不知道,这个他不得不娶的姑娘其实是个自幼被当成继续人教养的。
他会的,她皆通,不过是不想看他整日颓废罢了。
她笑笑,扑进父亲怀里。
父亲再次携了母亲远离,这次他们要前往温柔的南境,据说那里山青水秀,母亲身子这几年越发的不好了,父亲已决定带母亲定居南境。
父亲离开后,她开始接掌邺城大小诸事,叶绯始终沉默着。
她曾说过,红衣任其处置。
她以为他会将红衣收进内院,毕竟这红衣姑娘年岁不小了……她便让自己睁只眼睛闭只眼睛。最终他只让红衣进府做了丫头,这倒让她惊诧。不过她想,也许是掩人耳目吧。
自此后,她经常看到红衣。
那是个温柔的姑娘,也只是温柔罢了。像世上所有的姑娘。因着出身低微,不管是待人处世都透着几分怯意,也许便是这怯意才惹人怜吧。
她出身好,自幼便娇养着,身上实在没什么怯意。
见到她,红衣总是未语先低头,她不在意的从她身边走过。其实。她不恨她。
在她看来。是她没本事,成亲五年都没能走进叶绯的心。所以便是没有红衣,他们依旧做不成真正的夫妻……
她请来了周均……
周均离开时。脸色铁青,她笑笑,心道自己真是个没心没肺的。翌日,她下了身为城主唯一一个命令。
那便是。将一切诸事依旧交由叶绯。当时叶绯的脸色十分奇怪,似是惊。似是疑。她笑笑,其实喜欢一个人,真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可是爱一个人。却是件苦差事。
她深知其苦,可她不想再自苦了。
既然得不到他的人,他的心。让他记得她也是好的。
她想,这辈子。他都不会忘记她,哪怕他有了红衣,青衣,白衣……
离开的那日,邺城起了风。大风并未影响她的马车,她选了最好的马,而时机也选的堪堪好。他去视察水路了,三日后才归。
她一路直奔南境,她的去处没向任何人透露,她不知道自己是希望有人来寻,还是怕没人来寻她。让她没想到的是,半个月后,有人追上了她。望着那人一脸风霜之色,她想,自己真是个坏姑娘。
均哥哥……
她轻唤,他笑着点头,唤她月儿,就像小时候那样。
他们相伴前往南境。见到父母后,她将数年来真相如实道来……父亲握紧了拳,若非母亲拦下,立时便要提刀去砍叶绯。母亲摸着她的头,说她终于长大了。
终于知道了取舍的真谛。
取,固然容易,伸手便可得。最最珍贵的是舍。
叶绯很好,会把邺城治理的很好。而他们一家三口能团聚,也是好的。
至于将来如何?眼下他们幸福便好……
而周均并未回邺城,而是固执的留在了南境。南境阿善族长正好缺个得力之人,便将周均‘抢’到了身边。
日子这般平淡如水的过着,她试着不去想邺城,想叶绯,想红衣。想他们现在也许已经有了小叶绯……
这样又过了两年,她已二十有二。父亲终是气不过,下令她和叶绯和离。而年底之前,她若还没人‘要’便嫁给周均。
这次母亲生了气也没能扭转父亲的决心。
周均找到她,承诺道,会一辈子对她好,只对她一个人好。
她相信周均的话,她们认识了二十年。二十年啊,如果一个人二十年了,还能对她不离不弃,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母亲说的对,女人终究要寻个怜惜她,照顾她的人。而周均,是个会怜惜她,照顾她,视她如珠似宝的人。
她点头。周均当时的神情几乎是震惊的,震惊过后,又面露狂喜之色。
他说,这辈子他已认命,便是她一世不点头,他便守她一世,两世不点头,便守她两世,生生世世的,她早晚会感动,会点头,会成全他。
当时她落了泪。
和离文书由父亲亲拟,最终差人送回邺城……
转眼到了冬日,她要成亲了,嫁给周均。
便在她成亲那日,叶绯来了。她从未见过他露出这般神情,似焦似躁,眼中满是血丝,那向来白的刺目的袍子上面有着点点污渍。看样子似是连日赶路所至。
她有些惊诧。开口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看着她,定定看着,似乎永远也看不够般。见他不应,她不由得自嘲的笑笑。
他们做了五年夫妻,其实说过的话并不多,以至她现在回想起来,用半柱香的时辰便回忆完了。她是有些后悔的,如果早知注定分离,当初便该没脸没皮的缠了他多说些话的。
如今再次见他,她倒真的生出几分相见不如不见的感慨。
“要观礼吗?”然后,她问了句蠢话。
他摇头。
她笑笑。“那就早点回去吧,别让我父亲看到你。他会拿刀砍了你的。”她说道,然后转身。
“……那便让父亲砍。”他竟然接了一句。
她停下脚步,很是疑惑的看着他。以往便是夫妻感情好时,他也从未说过这般的话。“……你是不是病了,如果病了,便让林伯给你开个方子。回去好好喝几碗汤药,林伯的医术最是高明。”
“……我确是病了。”叶绯竟然又应了一句。
她觉得他或许真的病了。不过,他有了红衣,自然不必她再挂念了。
“那就好好养着,我得回去了准备了。”
“准备什么?”他竟然连回了她三句,简直太阳从西边升起了。不过她是个有问必答的好姑娘。“自然是准备成亲。你既然不是来观礼的,便早些回去吧。汤药要喝。”
说完,她转身打算回房。
“你便真的要嫁周均吗?”他开口说了今天第四句话。她想,以往他们一个月或许都说足这些分额。
“自然,点了头哪有反悔的道理?”
“你爱他?”叶绯追问。这问题,着实让她不知如何回应。不过她何必回他。
“……我们认识了二十年。”
“你爱他?”叶绯竟然固执的追问。她拧眉……“他十年前便喜欢我,一直没变心。”
“你不爱他。”这次不必她回应,他自顾自的道,她觉得他有些无聊。什么爱不爱的,当初她倒是爱他看重他呢,成亲后做了五年貌合神离的夫妻。再找,她当然要找一个爱她怜她,不会与她貌合神离的。
“他爱我,这便够了。”最终,她还是礼貌的回道。
也说不出说这句话时心里什么滋味,总之,五味杂陈的很……说完再不看他。
只是,他竟然对她说……“别嫁他,你当初也点了头嫁我……明月……你不能食言。”
他说什么?他说了什么?见她目露疑惑,他笑了。这是第一次看到他不掺杂任何东西的笑。“明月,我找了你足足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我一刻不停在寻你。你送回和离文书那日,我一夜未睡,我把自己关在我们的寝室,我回想我们成亲以来的点点滴滴。明月,我已习惯了榻上有你,你不能舍我而去。”
“你不是有红衣吗?你还可以找青衣,紫衣,白衣,只要你想……”
“傻姑娘,压根便没有红衣。只有你,自始至终。”
她是真的傻了,痴了,呆了。而院门外,一抹红色稍纵即失,那是喜服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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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结文了,每到这时候,心情即放松又惆怅。
番外是我以前想的一个小故事。那时候想写成长篇的,可一直没有下笔。
是自己喜欢的,总感觉不写出来不甘心,所以把它送给了明月。
新文筹备中,审核过了马上开,求支持……新文是篇相杀相爱的文,个人觉得比这本精彩。新文里等大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