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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头下脚上悬吊于水囊内,呈蜷缩状。死者双手、双脚均被宽4.5cm的黄色胶带缠绕束缚,并被长67cm,粗0.8cm的尼龙绳穿过两脚间,束缚在水囊袋口的尼龙绳上。
从尸体检验的情况来看,死者体态中等偏瘦,尸长172cm,发长9cm,颜面肿胀,尸表未见损伤。尸体解剖见咽喉、气管、支气管内充满泡沫液,双肺消肿,其表面有肋骨压迹,边缘钝圆,触之有揉面感,切开肺组织,轻压有大量水性泡沫液溢出,胃内充满大量水性溺液,有明显水性肺气肿。同时,在死者呼吸道内验出少量乙醚成分。死亡时间约为当日凌晨1时许。经分析,死因为溺水导致的窒息。
通过对第二现场地面足迹及残留手印进行收集处理,共提取足迹若干。
因死者被发现时全身赤裸,其衣物(在衣物内提取皮屑、毛发若干,已和死者做同一认定)被丢弃于405室内。故将405室确认为第一现场,户外走廊的水囊悬吊处确认为第二现场。
在案情分析会上,杨学武所做的现场重建分析意见如下:凶手在当晚子时许来到死者家,敲门入室后,趁死者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乙醚将死者麻醉。之后,凶手将死者的衣物除去,束缚手脚后装入水囊。将死者及水囊移出室外后,凶手将其悬吊在晾衣竿上,而后将液体注入,随即打扫现场后离开。
与会干警对杨学武的分析意见没有太大分歧,但仍有许多疑问:
第一,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第二,凶手深夜造访,死者为何没有感到异常?这是否证明本案为熟人作案?
第三,凶手为何采用溺死的方式杀死对方?
第四,凶手为何采用水囊中悬吊的方式处理尸体?
最后两点是让警方尤为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案发时间为深夜,死者已呈就寝状态,且案发地点相对安静,左右均无住户在家,凶手在用乙醚制服死者后,大可以采用更简便、快捷的方式置其于死地,为什么还要让死者活活溺死呢?
此外,因现场已被清扫,无法确认作案人数。如果凶手为一人的话,将死者装入水囊并悬吊在晾衣竿上,需要耗费极大的体力。如此费时费力,凶手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
凶手这么做,显然不是为了掩盖罪行。那么,通过如此诡异的方式展示尸体,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呢?
这个“心态”,就需要方木给出分析意见了。
在案情分析会上,方木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埋头查看现场图片和一些检测报告。要么,就是吸着烟沉思。
在现场,那个巨大的水囊的确给了方木极强的视觉冲击力。然而,整个现场展现出的强烈仪式感才是方木格外关注的。他隐隐觉得,凶手布置下这么复杂的场面,一定是要表达出某种情绪。而这种情绪,与死者的身份密切相关。
分局长让方木发言的时候,他没有急于开口,而是把头转向杨学武。
“学武在现场第一个认出了死者,先让他介绍一下情况吧。”
杨学武显然早有准备,拿出一大沓复印资料,沉吟了一下,说道:“最近,死者可是个新闻人物。”
姜维利,男,42岁,高中文化,无业,一直和其母郭桂兰居住在富民小区七号楼一单元405室内。据群众反映,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融洽。今年初,临山路一带被列入旧城区改造计划中,富民小区也在拆迁范围内。园区内的居民在拿到几十万元不等的拆迁补偿费用后,大多迁离富民小区。姜维利一家是几户“钉子户”之一,要求开发商以每平米一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否则就一直住在这里。开发公司在经过几轮谈判、协商甚至要挟之后,仍然未能与姜维利等人达成拆迁协定。有传闻,开发公司打算提高补偿费用,以换取剩余几户人家顺利搬迁。姜维利见有利可图,竟然将七旬老母赶出家门,意图独吞拆迁款。无家可归的老人在走廊里居住了两天。街道委员会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将此事通知了新闻媒体。C市电视台及多家报纸杂志都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郭桂兰被赶出家门第三天晚上,C市电视台在当晚的新闻栏目——“C市导报”中做了一期专栏节目。省内几百万观众通过电视得以知晓姜维利的恶行。在采访画面中,记者和街道委员会工作人员带着郭桂兰老人回家,姜维利却拒不开门,还对来人大爆粗口。老人一边敲打着铁门,一边悲愤地喊道:“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畜生……”
姜维利夹着烟,隔着铁门对老人指指点点:“滚吧,死老太太!有能耐你把我塞回去,就当没生过我!”
这段画面引起了观众的强烈愤慨,有网友将其截取下来,发布到网上。一时间,对姜维利的谴责与声讨宛若巨浪一般,难以平息。随便打开任何一个网站或者论坛,这段视频都在置顶的位置,紧随其后的,就是数以万计的跟帖与回复。其中,不乏恶毒的诅咒与谩骂。
杨学武介绍完毕,大多数与会者的脸上都泛起了怒意,更有人小声嘀咕道:“这个王八蛋,死了活该!”
然而,死者的身份与背景,与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方木走到幻灯机前,找出一张现场图片。在白色的幕布上,悬吊在走廊里的巨大水囊分外刺眼。
“你们觉得,这水囊像什么?”
大家都面面相觑,交头接耳一番之后,却没有明确的意见。
分局长先不耐烦了,敲敲桌子喝道:“你小子别卖关子了,到底像什么?”
方木笑笑,轻轻地吐出两个字。
“子宫。”
方木的判断并非是简单的推测或者直觉的结果。首先,死者被发现时,呈全身赤裸的状态。脱掉一个昏迷中的成年人的衣物,并非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凶手在现场从事的活动越多,留下痕迹物证的可能性就越大。从凶手事后打扫现场的做法来看,他是一个相当谨慎的人,不可能没考虑到这一点。之所以将死者剥光,想必是出于凶手内心的某种需要。其次,死者在水囊中呈现出倒悬的姿态。这种姿态,可以将其理解为确保死者必然溺死于水中。然而,这种理解本身就有问题。如果杨学武的现场重建分析成立,那么死者在被装入水囊前已经处于被麻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室内的马桶、澡盆,甚至一个普通的脸盆都可以让死者死于溺水,完全没必要将其移入水囊中。由此可见,这种倒悬的姿态除了可以确保死者死亡之外,肯定还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最后,水囊中的液体成分。一份检测报告显示,水囊中的液体主要成分是水。考虑到案发小区已经断水断电,因此,这些水应该是凶手自备的。这份检验报告显示,除了水之外,液体中还含有无机盐、蛋白质、葡萄糖、激素,以及尿素、尿酸(主要来自于死者死后的排泄物)等等。
这几乎就是妊娠后期,羊水中包含的所有成分。
其中某些物质是不可能在自来水中出现的,由此可见,凶手除了自备水之外,还在水中加入了上述成分。
于是,42岁的姜维利双手抱于胸前,头下脚上地蜷缩在那个水囊中,宛若一个待产的巨大胎儿,回到了那个同样巨大的子宫里。
“简单地说,”方木有些尴尬地做了一个手势,“他‘原路返回’了。”
尸检报告显示,姜维利在水囊中,曾有过短暂的意识清醒,可能小幅度地挣扎过。这多么像胎儿在分娩前的悸动。只是,在前方等待他的,不是新生,而是死亡。
姜维利在生前曾经口出狂言——“有能耐你把我塞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