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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瑾年看她的神色,“来过?”
她苦笑,“来过几次。”还是为了堵聂少聪才来的。
然后,遇到梁太太那个大嘴巴,一时气不过,还顺手偷走了她的钱包。
陆瑾年笑道:“看来咱们有共同的爱好。”
他熟门熟路的将钥匙扔给了泊车小弟,“走吧,今儿我请你。就当作——”
他顿了顿,想了个合适的言辞:“感谢你给我捧场吧。”
连姝又闹了个大红脸。她那哪是捧场啊,都快赶得上砸场子了。
陆瑾年见她窘迫得手都没地方放,不由莞尔一笑。
“请吧。”他做了个绅士的动作。
连姝只好迈步走了进去。
陆瑾年选了个包间,点了五味楼的几道招牌菜,又叫了瓶红酒。
“连姝,很高兴认识你。”他朝她举杯,眸子熠熠生辉。
连姝只好也举起了酒杯:“同高兴。”
这顿饭,他们吃了很久。
大概是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又抑或是酒精的作用,陆瑾年的话有点多。
从头到尾,他都在侃侃而谈。
谈他的作品,他的摄影,他的理想,他的人生。
而连姝成为了他最忠实的观众,一直都在认真的聆听着。
对于陆瑾年这个人,连姝是很有好感的。
这份好感不同于男女之间的好感,更多的则是仰慕和崇拜。
她学历不高,这些年更是为生活所迫,做过很多偷鸡摸狗的事。
骨子里,她敬仰那些满腹经纶学识渊博的人。
尤其是陆瑾年这种,穿上白大褂是神圣庄严的医生,骨子里透出一股禁一欲感。
脱下白大褂,又有摄影家的洒脱和温润,甚至还有几分诗人的忧郁和沧桑。
尤其是此刻,当他侃侃而谈,聊着那些跟她平日里的生活完全不搭边的话题,那神采飞扬的样子,真的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
虽然她弄不懂这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居多,还是一个普通人对艺术家的崇拜居多。
酒过三巡,陆瑾年有些醉了。
微醺的陆瑾年,眉宇之间的忧郁之色更深了。
他的话题,落在了一个女子身上,就是他摄影作品中的那个女孩。
他说他喜欢那个女孩,喜欢到了不能自已的地步。
他说她喜欢施华洛世奇的五彩水晶,于是,他便疯狂的买来送她,脚链,手链,项链……她狂热的迷恋它们,甚至在他们亲热的时候,即便裸着身子,她也不愿意褪下身上的水晶饰物,她说那会让她更加的高一潮跌宕;
他还说,她喜欢穿旗袍,于是,他为他拍了无数帧身着旗袍的照片,挂满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每每看到那些照片,他就像看到了她一样……
“连姝,”他忽然看着她,道:“你有男朋友吗?”
在他深深的注视下,连姝的脸颊微微有些发烫。
“没有。”她摇头。
聂慎霆那种,只能算是金主吧?她苦涩的想。
不,准确的说,是曾经的金主。今后,她的生活不会再跟他有关。
这么想着,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的有些发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