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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盛夏闷热的天气又让我的心情躁动了几分,人们常说平凡不易,但于我而言,能够安然自在的享受这机械一般重复的平凡生活却实属不易。

    这是我搬来这座大城市生活的第十个年头,与我曾经所居住的小镇不同,这里的生活节奏更快,压力也更大,但是生活却出乎意料的更为枯燥。我是一名检字员,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杂志社工作。我每天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将即将要发稿的文件阅读几遍,然后仔细找出其中存在的错别字或者错误用词并将之记录在案,没错,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却时时刻刻能够让你感受到生命流逝的缓慢。

    每天我都会花上十到二十分钟来发呆,这种发呆并不是像人们平常那样放空精神,放松眼部肌肉,让自己达到一个极为惬意的状态,我的发呆几乎都是在回忆来到这座城市之前的种种,生活在那样的小镇,无忧无虑,每天脸上总是挂着最纯粹的笑意。

    我的父亲是一名军人,他有着笔挺精神的短发和威严的眼神,但关于他的为人、性格、以及种种生活习惯或兴趣,我却无从得知,他在我还未出世时,便因为一场应该是很严重的在事故去世了。为什么这里会用到“应该”这个词,因为有关于我父亲的话题母亲一向是很少主动向我提及的,也许是为了不让我本就因为单亲家庭成长而造成的心里缺失更加严重吧。

    我的母亲是一位极为坚强的女性,为了让我们的生活过得去她兼职着三份工,但是从我出生到现在,我的印象中从未从母亲的口中听到半句抱怨的话,他的脸上总是挂着比我的笑脸更加灿烂的笑容,可我却总能感受到这个笑容中蕴含着一种难以言明的悲戚,但却不是为了自己。

    正是在这种生活环境之下,我的童年并没有经受一些非一般的事情,没有被虐打、没有因为吃不饱饭去抢劫也没有遇上形形色色令人厌恶的人,就跟大部分人一样。至今留存在我记忆中的还有那里所散发出的家里的味道。

    但一切都在我12岁那年结束。

    一种可怕的传染性极强的病毒侵袭了这个静谧的小镇,那段日子每个人都忧心忡忡的,眉头总是紧蹙在一起,母亲叹息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也正是同年,我们搬离了那座小镇,我也再也没有回去过。

    不过仔细想想我的头痛也正是在那年开始的,哦对,我忘了说了,我患有一种很严重的头痛病,曾经隔三差五的便会发作,算起来最先开始发作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我们即将搬离小镇的时候。

    头痛病困扰了我三年的时间,母亲带着我跑遍了附近的医院和诊所,吃了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药丸和胶囊,可是病症却不见好转。但是,也不知是哪一天,头痛发作的间隔越来越久,疼痛感也越来越弱,我渐渐都已经遗忘了这份疼痛。

    直到今日。

    头痛再次来袭,那份被我遗忘了许久的恐惧感又一次从心中最阴暗的角落里钻了出来,并非是恐惧疼痛本身,我每一次头疼发作,那一整天有时甚至一连几周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也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可是总有一种朦胧感恍惚的掺杂在脑中,使我不能真切的感受到这一切。这让我感到恐惧,我讨厌那种恍惚的朦胧感,它让我感到一切都难以控制。

    我不知道具体的发病原因,可能是因为工作上的烦心事。自从搬离小镇之后,我的性格也开始变得内向起来,我不愿与他人交流,如非必要,我甚至都不想与他们目光相交。可是我做的又是纠错的工作,这让本就难与他人沟通的我得罪了不少人,本就枯燥的生活又添上了一笔烦躁,可能这就是发病的原因吧。

    我摇了摇头,仍旧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手头的工作已经被搁置了好一会了。

    应该那封信有关。在十天之前我许久未用过的信箱里塞进了一个整洁的信封,这个年代还用信件沟通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信的发件人写着吉米两个字,那是我幼年时最为要好的伙伴,我们一起做过许多有意思的事,自从我突然地搬家后,就再也没有和他有过任何交集了。

    十年未见,可是他的形象我却能清晰地回忆起来,就好像一张彩色照片一般印在了我的脑中。他总是很爱笑,是那种坏笑,他喜欢看人们出丑后窘迫的脸,也因此他总是搞出一堆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但是他绝不是那种让人感到麻烦的坏孩子,他总是爱说“没事有我在呢”,是个很可靠的男子汉。

    我以为我们再不会有任何哪怕是互相虚情假意寒暄的机会了。

    我不知道具体日期,但好像正是从接到那封信后,我头痛的毛病又开始犯了。

    ####

    婴儿的啼哭混合着雨滴声一同飘出,降临在这个阴郁笼罩下的村庄。

    幸运亦或不幸将伴随他一声。

    ###

    阳光穿过窗帘间的缝隙,些许的光芒让沉睡中的我悠悠醒转过来。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睡觉睡到自然醒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到满足,要知道很久之前我每一天的开始都是伴随着剧烈头痛的,疼痛的刺激本身就让人烦躁,但更糟的却是随之而来的恍惚感,平常很轻易的大脑与身体间的默契合作,在那时难以进行。身体不属于自己的感觉不管是谁都会感到厌烦和恐惧的吧。

    拉开窗帘,让初晨的阳光洒进屋中,这是这座城市中与我曾经居住的小镇唯一相似的一点,无论何时,金色的阳光都会让人心情愉悦。

    阳光让这间三十多平方的家终于有了一丝安逸的味道,能在忙碌之余停下来歇歇总是不错的选择。

    我看了看关在墙上的挂钟,七点零五分,隔壁房间关门的声音准时的响起,那是来自于一个打扮干练的女性的。

    说实话,我并不清楚我隔壁的那个房间所住着的人究竟是谁。从来到这座城市开始,我便不爱与陌生人交流。我记得上一位住在隔壁的人是一个总爱穿着笔挺西服的男人,那应该是已经三年前的事了,我与他唯一的一次接触应该就是上下楼时偶然碰到的寒暄。

    现在的租客是一位年轻的女性,我是在那位西装男走后将近一年的时候才知道这间房里有了新的主人。她是一个干练的人,并非是因为什么所谓的发型或者是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我与她接触的次数虽然并不像与上一位房客一样屈指可数,但也仅限于一些日常生活中陌生人只见常见的寒暄。可是就算如此,她总是给我一种干练、利落的感觉。在工作中她一定是一位有领导力的人。

    这与我截然相反,不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都不希望成为人群中最瞩目的那一位。所以我安于现在这份枯燥的检字员工作,甚至有时候我会庆幸自己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正因如此,我才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从那些像复制样板一样的文章中总是能够读出一些他人的心绪的。

    如果按照以往,这个时间我应该已经坐在前往杂志社的巴士上了。可是这个年月,杂志并不好卖,杂志社也随时面临着土崩瓦解的局面,所以我的工作总是按照需求来的,只有需要我的时候我才会去上班,而平常的时候则在家休息,当然钱只能按工作的天数来算。有时候稿子出的急我甚至有几次在半夜里被叫醒去上班的经历,但也不算太坏。

    整理洗漱好后,我准备出去走走。虽然不爱与他人交流,但我却很钟情散步这项活动,在走路的时候可以尽情的在脑中徜徉,并且还能晒到温暖的阳光,真是一项美妙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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