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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常山赵子龙,寥寥七字势如虹。多少沙场英雄将,闻此怎能不耳聋?
银色长枪翻飞如穿花蝴蝶般灵动流畅,那枪尖灵蛇吐信一样的锋芒所过之处,贼人是沾着即死,触到即亡。
白色马匹在这攒动的人群中行动自如,颇有几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意境。
可惜这花绽放出的,是血色的芬芳。
眼见自家弟兄伤亡惨重,张雷公红着眼咆哮着冲上前,可还未斩出一刀便感觉胸前一冷,粗壮地胸膛被一股大力直接贯穿。
他正欲低头,却看到一个没了头颅的熟悉身躯软倒在地,脖颈处的血喷出老高。而自己的视线已然到了空中,离地面越来越远。
“我...会飞了?”这是张雷公此生最后一个想法。
张钰七人就这么看着那白袍将领行云流水、左冲右突地杀了几个来回,枪下不知添了多少亡魂,先前训练有素的贼兵因他而成乌合之众,数百汉子竟无人是他一合之敌!
“就是我玩儿的割草无双,也不过如此而已啊!”张钰仿佛在看一场让人热血沸腾的电影,浑身燃着一往无前的力量和斗志,而这电影的男主角正是战场中央那个白马银枪的俊朗武将!
可他杀着杀着,张钰看着看着,这浑身的血液却渐渐沉淀了下来。
这种时刻的他反而有些冷静地不像话,或者说,习惯性思维扩张。【零↑九△小↓說△網】
他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危、敌我的情形、下一步的打算等等等等,而是莫名地为战阵的残酷而感伤。
前世那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大学生张思凡就不必说了,当时的战争都是热兵器,一个核武死一片。但是其杀伤力和威力虽然大的可怕,却也少了几分刺刀见红以肉相博的血腥和残酷。
这里,可以说是张钰两世为人经历的第一个战场,是冷兵器的舞台,是每一次击出都要以取得对方性命为目的的死斗。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
再激烈的战斗,再高绝的武艺,也终究是自相残杀吧?
都是汉人,都是炎黄子孙,何苦呢?
三国的群星耀世之后,却留下华夏历史上那段最不堪的记忆。
为何不能携起手来,把所有汉人团结在一起,真正为后世子孙开一片天?这是很多穿越者都应该理解的吧。
张钰走出了张彪等人的护卫圈,一步一步踏在这山岭的草地上,鞋底渐渐有了种湿滑而冰凉的感觉。
“哎。”
一声叹息。
这里的每一滴血,都是滚烫。
这里的每一条生命,都曾鲜活。
可这里的每一个人死了,那就是真死了。
他们不会爬起来,不会收工,不会领盒饭...也许都没人知道他们是谁。
这不是演习,也不是演戏,这...都是真的。
“赵大哥!收手吧!”张钰高声喊道。
“嗯?”赵云策马回头,哪怕已是夜晚,可在看到张钰的一瞬间还是禁不住眼睛一亮。
“好俊的少年郎...那些黑山贼的目标就是他么?”
赵云心里想着,有力的手臂一举将那杆长枪刺上了天,“常山人马已至,贼人还不速速退去!”
一声令下,在场干戈顿息,更有黑山贼直接跪地求饶不敢动弹。
丢下了几十具尸体,一分钱好处也没捞着,溃不成军的黑山残兵在于毒的率领下飞快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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