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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你好呢?还是不告诉你好呢?”唐俪辞放开凤凤,闭目恣意享受微薰的江风,“还是不告诉你比较好。”沈郎魂微微一晒,“你已联络上风流店中卧底之人?”唐俪辞哎呀一声,似笑非笑的睁眼,“沈郎魂不愧五万两黄金的身价,果然和池云不同。”沈郎魂突地挫腕吊上一尾鱼儿,但闻那活鱼在船舷上不住跳跃,噼啪作响,“他用什么方法告诉你池云没事?又用什么方法告诉你风流店行动的方向?”唐俪辞红唇微张,舌尖略略舔在唇间,却道:“好一条滑鳞彩翅,想不到这母江之中,竟然有这种绝世美味。”
沈郎魂将那尾活鱼捉住,这尾鱼儿浑身光滑无鳞,犹如鳝鱼,但长得和一般鲤鱼并无差异,只是鱼翅色作五彩,十分漂亮。“滑鳞彩翅只需弄火烤来,就是美味啊。”唐俪辞自船篷里掷出一物,沈郎魂伸手接住,只见此物碧绿晶莹,状如圆珠,日光下剔透美丽之极,“碧笑火!万窍斋之主,果然身上带的火折子,也是稀罕。”这粒碧绿圆珠名为“碧笑”,只需猛烈摩擦就能起火,而碧笑之火经风不熄,不生烟雾火焰明亮。虽然碧笑之火有许多好处,但它本身却并非引火之物,乃是一件举世罕见的珠宝。
沈郎魂引燃“碧笑”,那块鹅卵大小的碧绿珠子腾起二尺来高的火焰,沈郎魂剖开鱼肚,自暗器囊中取出一支三寸来长的银针,串住滑鳞彩翅,慢条斯理的烤着。
鱼香阵阵,缓缓飘入岸边风景如画的树林之中。
钟春髻人在马上,怔怔的看着母江中的那条小船,他就在船上,甚至、正在烤鱼。她不明白为何她要从碧落宫中出来,又为何要跟着他的行迹,为何要时时勒马黄昏,只为看他一眼?离开月旦,她心里是不情愿的,但唐俪辞要离去,她却放心不下,定要时时刻刻这般看着他,心中才能平安……这是……这是什么感觉?低头看自己勒缰的手掌,雪白的手掌中一道红痕,有些疼痛,她心里有些清楚——自己最企盼的情景,是和月旦与唐俪辞在一起,永远也不分离,但……这是可耻的念头,是不可提及的邪念。月旦和俪辞,终究是全然不同的人。
正在她望着江上的小船,呆呆的想自己心事的时候,突尔树林之中,有人影轻轻一晃。她蓦地惊觉,“什么人?”
不远处一棵大树之后,有人微微倾身,黑衣长袖,黑布为帽,微风吹来,衣袂轻飘。钟春髻心中一凛,“你是谁?”她手腕加劲,此人藏身林中,她丝毫不觉,显然乃是强敌,心中已定退走之计。
“知你心事的朋友……”微风掠过黑衣人质地轻柔的衣袍,他低声道,声音低沉动听,一入耳,就如低声说到了人心里去。钟春髻喝道,“装神弄鬼!你是什么人?”
“我是唐俪辞的朋友。”黑衣人低声道,“我知道你很关心他,他的故事,你可想知道?”钟春髻一怔,“他的故事?”黑衣人从树后走出,缓缓伸手,拉住她“梅花儿”的缰绳,“我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你想知道他的故事,就和我一起走。”钟春髻一记马鞭往他手上抽去,喝道,“放手!你我素不相识,我要如何相信你?”黑衣人低沉的道,“凭我能杀你,却没有杀你。”言罢“啪”的一声那记马鞭重重落在他手上,他的手其白如玉,马鞭过后一道血痕赫然醒目。钟春髻一呆,心中微起歉疚之意,“你为何要告诉我他的故事?”黑衣人低声道:“只因他要做危险的事,我不愿见他,但又不想他一错再错。我知你很关心他,所以,希望你去阻止他做傻事。”他一边说,一边牵马,不知不知,钟春髻已被他带入了树林深处,渐渐远离了母江。
“既然你是唐俪辞的朋友,为何不以真面目见我?”钟春髻上下打量这个神秘的黑衣人,眼见他穿着一件宽大无比的黑袍,根本看不见身形如何,头上黑布随风飘动,亦是丝毫看不见本来面目。然而其人武功绝高,一步一牵马,丝毫不露真气,却能摒绝气息,令人无法察觉他的存在。黑衣人低声道,“想见我的真面目,可以。不过你要先答应我,听完唐俪辞的故事,你要帮我阻止他。”钟春髻好奇心起,暗道我就听他一听,且看这人搞的什么鬼!“好!你告诉我唐俪辞的故事,我就帮你。不过你要先揭开头罩,让我一看你的真面目。”黑衣人举袖揭开黑布头罩,阳光之下只见其人唇若朱砂,肤色洁白莹润,眼线斜飘,眉线极长,犹如柳叶,容貌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沉郁妖魅,令人入目心颤。
钟春髻呆了一呆,她本来以为这人遮住颜面必定奇丑无比,结果此人非但不丑,竟是生得妖魅非常,那身上的气质不似人间所有,就似鬼魅地狱中生就的奇葩。“你……”
“我姓柳,叫柳眼。”黑衣人低声道,“是和唐俪辞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小的时候,他叫我大哥,长大以后,他叫我阿眼。”
“他……他出身何处?”钟春髻目不转睛的看着黑衣人柳眼,此人相貌非常,不知何故,她觉得他并非在说谎,“听说他是国丈义子,但并非出身皇家。”
“他虽然不是出身皇家,也和出身皇家差不多。”柳眼声音低沉,略带沙哑之声,却是说不出的动听,“他的父母非常富有,从他一出生,过的就是比帝王还帝王的生活,娇生惯养,小的时候,他脾气很坏,虐待小猫小狗、打伤家里的佣人司空见惯。”钟春髻听在耳中,心中将信将疑,只听柳眼继续道,“长到十岁,在家里一切恶事都已做尽,再无趣味,他从家里逃了出来,结识街头为非作歹的同龄混混,到处惹是生非,除了杀人之外,可说世上一切能做的事,不论好坏,都被他做尽了。”钟春髻忍不住道:“当真?实是令人难以相信……”柳眼继续低声道,“他所做的种种事情,我都和他同路,何必骗你?而后他在混混中建立声望,十三岁的时候成立三城十三派,控制了他家周近三个城市十三个城镇的黑道场面,如果他一直这么混下去,日后会成就什么事业,谁也不知道……”钟春髻越听越奇,如果唐俪辞小时真是这等胡闹,怎会在江湖上丝毫不曾听过他的名头?柳眼道,“所以我对他说,如果他再这样下去,将是一条不归路,他控制欲太强,不是好事,如果他不想再过这么复杂的生活,就要洗手退隐,做好人。”钟春髻道,“听来你倒是好人。”
柳眼低沉沙哑的道,“我救过他的命,我们感情很好,虽然我的话十句他有九句不听,但是这一句,他却听了。”钟春髻眉头扬起,“他退出黑道,改作好人了?”柳眼道,“嗯……从他十三岁一直到二十岁,一直遵照我的话,循规蹈矩。不过他天生不是淡泊无欲的人,他心里深处想要的东西太多,他的各种欲望无穷无尽,家里虽然有权有势,在别人眼里早就成为焦点,但是他希望成为万众焦点,所有的称赞、羡慕、迷恋、怨恨、嫉妒、困惑如此等等,如果没有集中在他身上,他就会焦虑、烦躁、猜疑,最后爆发偏激的情绪。有一天,他父亲招纳天下贤才,成立了名叫‘铜笛’的一个组织,他和我都在其中之一,但是经过重重选择、考验、测试之后,他父亲选择了另外一个人作为组织的中心……”柳眼停了下来,“他接受不了这种现实,所以他要和我们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