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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想吃肉的第二天。】
嬴政在咸阳王宫里,仔细听着,一边在竹简上飞快的记录。
他一边听着,一边细心地记录下来他听到的信息。
毛笔,课桌椅,纸,棉花……
嬴政虽不知道这些是何物,但他知道,雷闪闪脑袋里这些稀奇的事物于大秦来说百利无一害。
他还想再听听,可对面却没有了声音。
小家伙可能睡着了。
才第二日就忍不住要吃肉了吗。
他唤了一声赵高:“传李斯和蒙恬觐见!”
毛笔本是蒙恬造出来的。
有一年他驻守边疆,需定期向大王汇报军情,竹片做的笔刀写字写到崩溃。
在一次打猎时,看到兔子的尾巴毛绒绒的拖在地上,他灵机一动,当即用兔毛绑在竹管上蘸墨写,比竹刀好用多了。
但还是有许多弊端。
如若用小丫头所说的用山羊毛和黄皮子的毛进行改良,或许可行。
当嬴政向蒙恬提出改良毛笔的想法之后
蒙恬双眸一亮,大手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臣愚钝,臣为何就没有想到用山羊毛和黄皮子毛呢。”
他早就发现了毛笔的弊端,虽然比笔刀在竹简上刻字方便省时很多,但确实有很多弊端。
因为鹿毛太珍贵,市面上的毛笔只有世家大族用得起。
很多读书人还在用笔刀刻字。
战事之余,他也把自己关在后院里研究毛笔,什么猪毛,狗毛,马毛等全试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毛。
经常弄的他家后院经常臭气熏天,被他的夫人埋怨。
他的爱妾见着他,也下意识地去捂鼻子。
今大王一提醒,顿时茅塞顿开,得到大王许诺,如能成功改良毛笔,将赏他一百金。
蒙恬更高兴了,平日里对他们这些抠抠搜搜的大王竟然舍得一百金。
这真是铁公鸡拔毛,莫想啊。
路过李斯身边之时,他还兴奋地拍了一掌李斯的肩膀。
惊得李斯在心中暗骂:“粗鲁的匹夫!”
嬴政问李斯:“科考令之事如何了。”
李斯道:“各郡县对科考令的理解和执行都还有偏差,各地儒生都颇有微词,认为商人子弟地位低下,实难登大雅之堂,且损害他们利益。”
“世家大族们也在背后使绊子,前几日,楚郡还闹出儒生围堵郡府之事,联名上书要求大王撤回科考令之事。”
“寡人已收到楚郡郡守的奏报。”
“李斯,寡人全权命你处理此事,务必让儒生们不得在对科考令有任何异议。”
“如有世家大族一意孤行,便以违背王令,按大秦律法处置!”
“诺!请大王放心,臣会处理好此事!”
正如雷闪闪所说,李斯这斯,有才又能干,确实好用。
比许多大臣用起来顺手多了。
毛笔的事已经安排蒙恬去做,至于其他,还是等小丫头出来再与众大臣商议。
但李斯离开时,他还是命李斯暗中派人去大秦各地寻找是否有叫棉花之物。
李斯办事效率贼快,连夜命人,快马加鞭去寻,就连齐国,也启动了在埋在齐国的间人暗桩。
入夜,月光穿过稀薄的云层洒在大雍宫。
只听咯吱一声,窗户上的月光晃了晃。
小殿那扇木窗户被推开,一道黑影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