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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竹偏爱美食。
所以那特别会做饭的乌龟精,得到了教主的赏识,即便只是个筑基修为,却能对元婴期的护法吆五喝六。
而现在,季清月才刚刚回归教内,还没有自己的势力,谁都想成为她身边的近臣。
“师妹,我们走吧。”
季清月最后用蛇信子舔了舔蛇嘴,本体就缩回了身体内,而她本人身上没有一点血腥气。
就仿佛刚才没有干这吃魔牛的事情一样。
…
江凌霄修为弱,所以是趴在季清月背上的,她的手指贴在鳞片上,相比较那天狼狈的逃命。
此时自己可谓是春风得意。
周围到处拱卫着魔兵。
看来留二手准备确实是没错的,只是可惜便宜老爹了。
江凌霄怕对方想不开寻短见,所以还是翻出了锦帕。
相处这么多天,多少也是有些感情了的,江元枫和二叔三叔也为自己干了很多事,江凌霄做不到完全把对方当成工具利用。
如果自己就心安理得的在魔界生活,那和男主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区别,都成了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的人了?
江凌霄又摸出了毛笔,但转念一想,这样未免太不真诚,想到自己小时候看电视,王宝钏血泪控诉薛平贵,就是用的血书。
这一幕,给幼时的江凌霄留下了大大的震撼。
虽然她那个时候尚且不懂感情,但现在明白了,用血书写的信件,到底有多大的震撼。
所以她割破手指。
嫣红的血渍很快就粘在了锦书上,江凌霄缓慢的写着,一字一句,渗透进丝绸之中。
[我知道我不配,也不能替代凌霄做您的女儿,但我还是想说,这几天来,感谢江长老您对我的照顾,我是心底有想把您当成父亲的。
夺舍江凌霄并非我的本愿,但我确实来自另一个世界,不过是死亡之后,魂魄被吸引,来到了这具身体。]
江凌霄原本还想写一写原主的坏话,可是手指停顿住了,血红色晕开了一大块。
她到底没有写。
可怜天下父母心。
无论原主再怎么垃圾,在江元枫眼里,她就是完美的。
写完这封信,江凌霄用唇含住指尖,就这么点血,可不能浪费了。
木灵圣体的血都是弥足珍贵的。
她将锦帕小心翼翼地折起,自己现在尚不清楚魔域坐标,是无法将信寄出的。
只能到了吞天教再说。
江凌霄不知道的是,她在写信的时候,浓郁的鲜血味飘到了每一只魔兽的鼻子底下。
所有魔都抬头望去。
他们总算是明白季清月为何让这少女骑在背上了,对方确实是特殊,血都这么香甜。
那要是稍微吃一口,岂不是魂魄都得上天。
红渊巨蛇让人骑的例子很少,因为生来就带有大妖兽的威压,只有别人拜他的份,没有他让别人欺辱的份。
可是,江凌霄却能十分慵懒的躺在季清月的背上,甚至敢伸手触摸那柔软的羽毛。
这简直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这些魔,一直忍不住去看,但紧接着,被那双金黄的蛇眼一扫,就不敢再看了,个个抖若筛糠。
生怕沦为下一个被吃掉的小零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