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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纪寻实在没想到夏之令堂堂一个知府出手竟然这么寒碜。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三钱银子竟然是从夏之令的口粮里面挤出来的。
三钱银子,勉强够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的口粮,但对纪寻来说远远不够,无论前世今生,他都不是亏待自己的人,特别是不能亏待自己的肚子。
所以,他当日便把这三钱银子花了个干干净净,置办了必备的笔墨纸砚,买了三身衣服,剩下的钱全部被他换成了酒肉,当晚不顾芸娘幽怨的眼神,和兴高采烈的小青璇疯狂的大快朵颐了一顿。
次日,他扛着桌子,拎着笔墨纸砚,悠悠然的上了街,支好摊子,摆好笔墨,先写了自己的招牌四个大字:举人代写。
这四个大字一挂出去,立刻引来不少人围观,有人嚷嚷着问:“书生,你真是举人老爷,吹牛皮吧。”
纪寻也不恼,把自己的中举文书往桌子上一拍:“如假包换,不信的自己上来看,要是觉得我弄虚作假,大可以去报官。”
还真有人上前来看,很快便确定属实,然后围观的百姓们顿时炸街了,像是见到了一桩匪夷所思的趣事。也确实是趣事,在这个读书人高高在上的年代,能识几个字都很受人尊敬了,而一旦中了举人,那就是朝廷命官的后备役了,等闲人一丝不敢冒犯。所以,街上代写先生长有,但大多是没有功名的白丁,偶尔来一个秀才已是罕见,至于举人那可真是一个也无。
物以稀为贵,对寻常百姓来说举人便是稀罕物,而能让举人为自己写一封家书,那是足以吹嘘很久的事情。所以,很快便有一人小心的询问:“举人老爷,多少钱一封?”
纪寻满脸堆笑,大袖一挥,扬声道:“十文一封,童叟无欺。”
寻常代写只收两文,而纪寻却收十文,连他自己都觉得心有些黑了,可百姓们不这么认为,甚至觉得举人老爷的心真善。
抱有这般想法的百姓大有人在,纪寻的摊子前很快便排起了长队,一日下来,写了百多封家信,写的手腕都快断了,可看到收获,身体上的疲惫立刻消失不见了,好家伙,钱箱里满满当当的,怎么着也得有一千多个铜板,一两银子总是能换的。
天色将暗时,队伍还是排的老长,纪寻却写不动了,于是扯着嗓子喊:“收摊楼,各位明日赶早。”
都是些淳朴百姓,也没有什么牢骚,所以纪寻很顺利的归置好笔墨纸砚,布袋一兜,抱着钱箱子潇洒的回了家。
有了钱,当晚也不再家吃了,挑了个馆子,带着芸娘和小青璇着实奢侈了一顿,饶是这样,今日赚的银子也还剩了大半。
见这么赚钱,纪寻当然不会懈怠,每日早早起床,早早出摊,一连干了十来日,他丢摊不干了,不是他不想干,而是不能干了,因为夏之令找上了门,劈头盖脸对纪寻就是一顿训,说了一大堆,总结起来只是四个字,有辱斯文。
其实纪寻也知道,从自己出摊到现在,他已然成为了杭州城内文人士子眼中的笑话,在这个崇尚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年代,他这般营生自然是上不了台面的。不过,他笑任他笑,纪寻从来不在意,在他看来,吃得好穿得暖才是硬道理,其他的都是扯淡。
可夏之令既然亲自登了门,纪寻就不得不慎重对待了,此人是他现今唯一的靠山,若是让他认定自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得不偿失。
而想要说通夏之令显然是不大可能的,于是,纪寻先是诚恳表述了自己面临的困境,而后拍着胸脯保证立刻断了这个营生。
夏之令满意的离去,临走是给纪寻介绍了个工作,去府衙做检校,检校不是官职,相当于知府的秘书,每月两钱银子的薪俸。
说实话,纪寻不大想去,秘书的工作又苦又累,关键赚的还少。可夏之令这般做明显是想提拔他,若是拒绝便是自断前路,所以,纪寻只能佯装兴奋的应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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