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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作为练琴的标杆,后有新老师制定的每天完成定量任务就可以去玩的新课表,齐卿卿学琴的动力大增,拉琴水平也如涨潮一般飞升。

    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也没想过自己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甚至到了很久以后她都仍然只按照他人的期待来生活。家里希望她学琴她就学琴,希望她考一中她就考一中,希望她跟紧程之栩的脚步,她就憋足了一股劲儿想要追上他。

    齐卿卿到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和程之栩合奏的场景。那是她第一次练德沃夏克G小调,挑的是大提琴协奏曲中少数广受喜爱的一首回旋曲。路过琴房的程之栩探进来一颗脑袋说:“齐卿卿,你这样拉德沃夏克回旋曲好难听啊,我来给你伴奏吧。”

    这一伴奏就是五年。德沃夏克G小调形式严格,很磨协奏技巧,合作双方必须从技巧和乐感上都势均力敌,才有可能演奏出充满生命力的、令人惊艳的乐章。齐卿卿从最开始的完全跟不上程之栩的节奏,到后来甚至稍稍胜他一筹,整整花去了五年的时间。

    五年之后,齐卿卿念初一。齐卿卿报名参加全国大提琴比赛,因此错过了学校管弦乐队的选拔,被担任乐队首席的师姐好一番奚落。

    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受了气只会往肚子里憋的小包子,程之栩知道后二话没说找到那位师姐一阵怼,把“退出乐队”四个字说得掷地有声。

    齐卿卿去劝程之栩,他白眼一翻:“一个破首席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两个人就顶他们一支乐队!”

    齐卿卿翻开手边的《交响乐团概论》,指着上面对“乐团首席”的解释,念道:“‘首席’应该是出色的小提琴演奏家,除进行由乐队伴奏的小提琴独奏曲的演奏外,还应当制定除指挥规定的、乐曲中出现的弦乐齐奏的弓法以及他本声部的指法和弓法;乐团首席必须在贯穿指挥意图中起主导作用,通过自己的演奏,给其他乐手以启发、引导和带动……”

    “行了行了,烦人。”程之栩不耐烦地打断,“谁规定首席必须是拉小提琴的?在咱们两个人的乐队里头,你就是首席。”说完像是非常满意自己这番话一般,很是认真地看着齐卿卿的眼睛,无比坚定地又重复了一遍,“你,就是我唯一的首席。”

    齐卿卿必须承认,在世人的目光还远没有注视到他们的时候,在她还只是一个只会按照他人的期待长大的小孩儿的时候,程之栩的确是她世界里最耀眼的那束光。是程之栩牵着她往前走,她才有了走到光芒万丈的顶峰的机会,她才有了去追逐理想中那个自己的勇气。是因为有了程之栩这位挚友,她站在那样刺眼的聚光灯下,才从来都不会觉得慌张和害怕。

    十二岁的齐卿卿一举拿下全国大提琴大赛的冠军,从此声名鹊起。有世界著名的指挥家找上门来想和她合作,几经交涉之后准备确定演出曲目,偶然间听到程之栩和她的协奏,激动得当即拍板定档,演出之后果然收到极其热烈的反响。十五岁,天才级别的钢琴少年和大提琴少女召开全国巡演,场场爆满;十七岁,共同发行名为《TheGift》的钢琴与大提琴协奏专辑,荣登畅销排行榜;同年,收到世界顶级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的面试邀请,享受面试通过即录取的特殊待遇。她和他犹如灵魂上的双胞胎,一起站在舞台中央,共享荣誉,同负盛名。

    这原本是何等天纵奇才的故事,期间不断砸下来的光环和荣耀令身为主人公的她都觉得头晕目眩。盛名来得太快了,她站在风口浪尖,身边虽然还有程之栩陪伴,但始终觉得像是在云端行走一般,毫无真实感可言。

    转变发生在十七岁的夏天,在她出发前往纽约茱莉亚学院面试的当日,齐卿卿刚坐上前往机场的出租车,半道上接到经纪人说程之栩在闹脾气的电话。

    齐卿卿耐着性子,阴阳怪气地对那头的程之栩说:“又怎么了?亲亲是不是吃了扑棱蛾子呢,这么能闹腾?”

    “我闹什么?我最喜欢的那身高定西服上周被送去洗衣店了,我千叮咛万嘱咐今天一定要给我取回来,结果他那脑子不知道记什么,这点事都给我忘了!我说我现在去取,又不让我去!”

    “飞机都快飞了,你现在去取哪里来得及啊?到了纽约再买一身不就行了?”

    “那你上飞机也别背你的琴了,到了纽约再买一把呗!”

    齐卿卿简直被程之栩气得没话说了。她知道程之栩能说出这话,肯定是铁了心要带那套西服去纽约了。无奈之下,她降下车窗看了一眼路况,妥协道:“行行行,我让司机绕个路,我亲自给您去取,这样行吗,程大少爷?”

    那头的人的语气终于缓和下来,甚至带上了些许笑意:“真的?”

    “骗你干吗?”说罢,她报出洗衣店的地址让司机大叔换道。

    司机大叔说绕路会遇上堵车高峰,提议直接掉头。齐卿卿又弄不懂这些,便随意应允了。正想问问程之栩乐理背得怎么样,余光瞥见车窗外有一辆巨大的液化气体运输车飞速开来,她惊慌地叫了一声“小心”,随即感受到一股颠覆世界的冲击力,她只觉天旋地转,最后狠狠摔进一片黑暗之中。

    疼,很疼。

    意识渐渐模糊,她听见周围乱成一片的刹车声、玻璃破碎声、爆炸声,最后都淹没在凭空响起的爆炸当中,其分贝之大,震得她整个人蒙住。

    耳朵好疼,尖尖麻麻的痛感,从耳膜处直接叫嚣着入侵至大脑。

    这是她昏过去前最后一个想法。

    4)

    像是在漫长的冬夜里独自行走了很久很久,齐卿卿的意识再回到这具残破的身体时,首先袭来的是贯穿全身的刺痛。

    她睁开眼,是沉默的天花板、沉默的白色墙壁、沉默的检测仪器和沉默的点滴瓶,唯有屏幕上各色的线条在跳跃着,提醒她:还活着啊。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一拥而上,其中一个中年医生拿着手电筒照向她,刺眼的光直接照进她瞳孔里,也是冰冷的痛感。她反抗般微微闭上眼,再睁开时看见医生的嘴唇在动,但是一切仍然寂静无声。

    她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想开口却没力气,眼泪抢先一步滑落下来。

    对于一个乐手来说,耳朵的灵敏性堪称第二生命。她依靠耳朵分辨音准、调节音阶、鉴赏他人、评判自己,在听来,每一个音、每一个调都有它自己的特色或感觉,听到升G音的时候就像人们看到蓝色时一样清晰。她曾经那样引以为傲的绝对音感,因为这次突如其来的车祸,如烟雾般从她生命中四散消失。

    “感觉神经性弱听,两只耳朵程度不同,初步判定为中度。好好配合治疗还是有复原可能的,具体还是要看后续治疗情况。”

    “如果……情况不好呢?”

    “很有可能要配助听器生活了。”

    能够想象吗?一个戴着助听器生活的大提琴手。被包成木乃伊一般的她躺在病床上听完医生和妈妈的对话,用尽全力才稍微显现出一点点挣扎的迹象。

    本以为她睡着了的齐妈妈惊慌地过来安抚她,她抽噎着抬起右手,问:“之……之栩呢?”

    她像是攀在悬崖边上的残絮,需要那只能拉住她的手,需要她灵魂上的双胞胎。

    齐妈妈握住她的手,抽噎道:“之栩在美国,过几天就回来了。”

    一颗心像被扔进降至冰点的湖水里,水雾顷刻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被丢下了。

    是程之栩不知道吗?事故发生之后,消息第一时间就传到了他的耳边,那时他刚过安检,拿着护照准备登机。

    故事在转折之后变得那么简单,是他仍然选择了去茱莉亚面试,是他不能允许自己少带一套高定西服,却能够做到扔下和他一起成名、青梅竹马的搭档,独自飞往美国。

    为了前途,为了未来,为了那一切扑面而来又呼啸而去的东西。

    大半年之后,齐卿卿完成复健,不用戴助听器成了她在这场事故中获得的最大的安慰。车祸的消息最终被经纪人花大价钱隐瞒下来,人们都只知道某一天G省省会的中环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连环车祸,其中某辆车油箱爆炸的声音震耳欲聋;知道G省著名的天才大提琴少女最终缺席了茱莉亚音乐学院一年一度的面试,自此销声匿迹。但从没有人会把这两件看似毫无瓜葛的事情联系到一起。

    齐卿卿想过要放弃的,那之后没有再见程之栩,没有再见任何一位大提琴老师、指挥家或者是经纪人。她想过要接受自己弱听的事实,就像妈妈说过的那样:“做个普通人也好。没法成名,家里能指望你的也不多了。”

    可是回到家,无论是书房还是卧室,到处都是散落的乐谱、琴弦、松香、尾枕、琴身专用的擦拭布,她尝试着忽略木门紧闭的琴房,却像每时每刻都会听见大提琴的呼唤似的,最终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琴房很干净,空空旷旷的,只摆了必要的几张椅子和谱架,雪白的墙上挂着她小时候用的第一把琴,周围还有几把几近报废的琴弓。她最常用的也是她最喜欢的那把琴早已在车祸中被撞毁,警察说若不是她身侧的巨大琴盒替她缓冲了部分撞击,她很有可能被撞得断筋碎骨,结局也就远不止弱听这么简单了。

    齐卿卿把已经老旧的琴和琴弓从墙上取下来,按照记忆里惯用的手法抹松香,扭琴轴调音。她翻开乐谱,持琴,握弓,深呼吸一口气,听到浑厚丰满的琴声倾泻而出时毫不意外地哭了出来。

    琴声呜咽,泪水全无。

    只拉了一小节便没有办法再进行下去了,她靠着琴把无声地抽泣。学琴这么多年,她唯一养成的好习惯就是情绪崩溃时,只会跑到琴房里抱着大提琴哭。大提琴是手指只要稍微挪动半毫米都会拉出完全不同音色的乐器,千百年来有无数人赋予它形形色色的赞美,而她从前因为靠得太近而全然不知它究竟伟大在哪里。但就在那个时刻,在她意识到自己在天赋上已经消失,能够握住的仅剩这一把琴和弓的时刻,她终于意识到它的伟大——在于它成就了她,在于它拯救了她。深棕色的琴身冰凉而缄默,就像一位敦厚深沉的长者,它代替她发出呜咽,而琴弓上行下行时发出的刮弦声,就是它的呼吸。

    她没办法想象自己离开大提琴之后的人生,所以决定哪怕是做一个普通人,也要做一个会拉大提琴的普通人。即便失去敏锐听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给她的大提琴生涯宣判了死刑,但这一回她偏偏不想再相信宿命了。于是,在身边人带着悲悯和不忍的目光下,她再一次像小学时那样拼了命地练习,想用先前积累的技巧和后天持续的努力来弥补音感的空白。因为许久没按弦而褪去老茧的手指重新磨肿起泡,再长出来的,是包围住她全部生命的新皮肤,坚硬,却也温暖柔软。

    5)

    齐卿卿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很平静,时隔多年,里面掺杂的心酸苦楚,多数都已经因为时间的汹涌流逝被冲刷带走了。温行止安静地听完,眼睛牢牢地看着她。齐卿卿读不懂他的神情,就只是回望着他。

    最后他微微张开双臂,说:“给我抱抱。”

    齐卿卿起身,琴弓还没放下就被他拉进怀里。他一向和煦如春风,这次他的力气却前所未有的大,箍得齐卿卿动弹不得。他侧过脸轻轻地蹭她的耳朵,像是在吻她,热得她脸颊通红。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的声音里带着心疼也带着宠溺的责怪,低低地响在她耳边。齐卿卿本来非常冷静,但这样被他抱着,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委屈,瘪着嘴说:“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都多少年没和人说起过这段往事了,她已经习惯去做一个独立无畏到不需要人照顾情绪的小超人,即便把这段往事完全扔掉不提,也不会影响她现在的生活。

    但是,眼前这个人却会在意她的一切,会柔柔地摸她的脑袋,带着满满的笑意叫她“小女孩”。

    “那现在怎么又知道开口了?”

    “因为你在电话里保证了,说我不会失去你的啊。”

    “你直接说,同样不会失去我。”

    她的气势一点点弱下去:“那可不一定。以前的我太好了,一对比,现在的我没什么好喜欢的……”

    温行止抱着她的力度更大了:“那我也没什么好喜欢的。”

    齐卿卿立马急了,差点从他怀里挣出来,这个小动作才开始就被某人按下。她被禁锢在温行止怀中,闷闷道:“谁说的?你长得这么好看,哪里都值得喜欢。”

    温行止俊眉微皱:“你就是因为我长得好看才喜欢我的?”

    一句“那不然呢”差点脱口而出,求生欲作祟,齐卿卿稍微斟酌了一下,才笑眯眯地给出这道送命题的答案:“喜欢你是因为你是我最想成为的那种人呀。”

    他甚是满意,轻笑问道:“哪种?”

    齐卿卿开始如数家珍般搬出她家温教授的优点:“稳重自持,努力谦逊的天才。最重要的是,温柔。”

    她一直觉得像温行止这样能够始终保持温柔善良的人,实在太了不起了。她体会过冷硬坚固的现实,所以知道能够始终拥有一颗柔软的心的人到底有多么强大。肯定是因为内心始终对世界保有一份浓厚的爱意,所以可以勇敢地面对现实,可以无所畏惧地直面伤害,才可以做到不管对方善恶与否,都能交付一份温柔吧。这样的人怎么会不让人心生向往呢?

    温行止听后只是笑,把头埋在齐卿卿肩上,说:“温柔是因为喜欢。温柔是因为遇到了自己向往成为的那种人。”

    齐卿卿微怔,从擂鼓似的心跳声里抬起头来,讶异道:“你,向往我?”

    温行止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静静注视着她,漆黑的眼睛里波光流转:“对。向往一个和我相似,却又没有我这种疏离外表的人;某个被命运考验过,却又依然保持着天真的人。无论能不能成为第二个马友友或者杜普蕾,都没有关系的。不管是什么样子,你都被安稳地爱着啊,应该有面对任何事的勇气。”

    这也太会夸人了,齐卿卿瞬间感受到自己词汇的匮乏,一想到话里的人指的还是自己,更是羞得脸颊发烫,不自觉地抬手捂住脸。她在他怀里红着脸娇笑:“我也没有这么厉害啦……但是刚才那句话,能不能正式说一次呀?”

    “哪句?”

    “表达你喜欢我的那句。”

    他眼睛里有笑意,看着她笑得古灵精怪的样子,觉得整颗心脏都变得软乎乎的,不要说只是一句话了,简直想无条件地把自己所拥有的都给她。

    “我喜欢你。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么特别的人,但是因为你,我的人生变得不一样。”

    温行止柔声说完,齐卿卿听到自己心跳加快的声音,感觉像是整个人被扔进了蜜罐里,一呼一吸之间全都是醉人的甜意。她想,即便此前一直觉得世界对她有所亏欠,现在也觉得已经得到了更加温柔的补偿了。他的出现就是她收到过的、来自世界馈赠的最美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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