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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水自发源自西北方向的鸡头山,发源地也是大城池的地方,便是乌氏城,随后往东南方向流域走八十里,就是泾阳城。
顺着泾水往东南方向走七百里,就是漆县,漆县再走五百里,就是咸阳城。
泾水就在咸阳城的东南方向,不到五六十里的地方,就和渭水汇聚在一起,于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成语渭泾分明,就这样出现了。
换言之,在距离咸阳一千两百里开外的鸡头山,已经聚会了十数万五戎族人,还有其他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正阴谋商议着,如何背叛大秦。
皇帝亲率九万虎狼之师二次北征,第一天就走了一百里,这个速度非常惊人!
但第二天,速度就变得固定下来,每天行走五十里。
以这样的速度前往鸡头山,走到乌氏城,再加上一些多余出来的时间,那就需要一个月。
皇帝当然可以想办法征调战马,毕竟现在秦国最不缺的就是马匹。
哪怕这九万大军两条腿变成四条对,也可以在十天时间,就杀到鸡头山,将所有叛逆的首级斩落下来,堆积起来一座和鸡头山一样高大雄伟的京官。
这种骑着马赶路,到了战场又靠着双腿作战的兵种,被人称作步骑。
可是很奇怪,一向战意昂扬,恨不得千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奔赴战场的皇帝,现在却如此反常,这到底是为什么?
韩信听着英布的满腹牢骚,又看了看面前非常有诚意的两只酱香羊蹄,随后不算快意的笑了笑:
“这分明就是你想快速奔赴战场,哪里是皇帝不快速奔赴战场?”
英布嘟囔着说:“将军啊,我的将军啊,我这都憋着一肚子的力气,就准备上北地郡杀敌的,结果皇上这样行军,我都去请求了三次,请求陛下着我统率精锐骑兵,直插鸡头山,震杀宵小之辈……”
“打住!”韩信摇头:“你都说了,震慑宵小之辈,如果宵小之辈被震慑住了,那陛下领着我们这九万人,后续的两万大军,去北地郡打谁?”
“嗯?”英布不解:“不是去打杀五戎族人吗?”
“人家现在明目张胆的造反了吗?”
英布愣住,随即伸手捏拳锤了捶被韩信说的晕乎乎的脑袋。
“我头晕,将军……”
韩信只好放下酱香羊蹄,仔细解释起来:“五戎族人阴谋叛国,但是这只是阴谋,尚未有人真正站出来,挥动大旗,表明自己背叛皇帝陛下。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皇帝率先发兵,为的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但行军速度这么慢,故意不让步军上马行军,为的就是拖延时间,一来是给五戎族人最后的选择机会。毕竟,一旦开战总是要死人的,皇帝好战而不弑杀,可以非战争手段解决的话,皇帝当然不愿意开战。
他们如果迫于这十一万大军的压力,那就会将煽动他们叛乱之人的首级献上,那战争自然平息了。
如果他们发狠,非要一条路走到黑,那从此以后,北地郡所谓的五戎族人,也就将不复存在。
同样,这个地方在数年之后,会陆续迁移民众过来,彻底成为老秦人的居所之地。”
韩信的三言两语,却昭示着这片大地之上,将会发生一场可怕的血腥屠杀!
他太清楚秦军的战力有多么可怕了。
横刀!
板甲!
箭阵!
盾阵!
这四种东西在禁军之中,已经完全炉火纯青。
这十一万大军,简直就是为了杀戮而生,他们可以为秦皇扫除这个阻挡在前的强大敌人。
英布似乎有些开窍,又或者是瞎说乱撞:“这么说,皇帝陛下其实一开始,就已经非常在意北地郡的叛乱,但却欲擒故纵?”
“既然开窍了,那就不要总是去陛下那边请战,现在任何请战都是无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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