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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江边定称呼之后,李煜心里甚是满意,看来刘仁瞻还真是如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南唐忠心之辈。
而这鄂州别驾高越,也是识得大体之辈。
鄂州第一步,走得很稳,或者说,这些人都是乐于配合他的人。
一群人,拥簇着离开码头,向着城内走去。
“节度使大人,给您接风的宴席已经准备好了。”刘仁瞻慢步在李煜左侧,抬手指引,“车马俱备,您请上车。”
前方,一辆黑楠木车身,雕梁画栋,掩着金黄色布帘的马车停在大道边。
“刘将军,这马车,挺不错的,但从嘉觉得还是跟大家在一起比较好。”李煜摇了摇头,现在是人生奋斗时期,必须得躬耕于兵民之中。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点政治觉悟他还是有的。
“牵匹马来。”李煜指了指旁边的兵丁,然后朝着众人道,“从嘉虽处皇室,但骑马的功夫也不差。”
“那匹黄鬃马就行了。”兵丁们似乎在犹豫牵什么马过来,李煜直接指明了一匹不算太差的黄鬃马。
“刺史大人,您身份尊贵……”
“不必。”李煜打断了旁边高越的话,“什么马都无所谓。”
城内的酒楼并不远,李煜骑着黄鬃马,穿过青黑的城门,慢慢悠悠地朝着里面行去,后面跟着一帮文武官将。
十四岁的他看起来颇为青涩,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成年人,加上又是皇子,又平添了一份华贵。
后面的队伍也都骑马跟随,五代十国都继承了大唐的尚武之风,武将骑马理所应当,而文官更多的也都是驭马而行。
进入鄂州城内,李煜环顾四周。前世他也去过武昌,只是那里早已没了古城,今世再临鄂州,还真是颇为生疏。
城内,清水净街,黄土铺地,两边百姓都瞪着眼睛看着这一众显贵。
两边的兵丁维持着秩序,李煜颇有一种古装剧的感觉。
只是,这“群众演员”的气色都不甚如意,脸色蜡黄,蓬头垢面者不少,大多衣服颇为旧乱。
目光中,有着对这些大官的希冀,似乎在想着能不能得到一些赏赐。有的更是可怜,两眼呆滞无神,生活的重压让这些百姓已经麻木。
这个战乱时代,安稳地苟活着一条小命也就是不错的生活了,能油光满面,精神抖擞地活着除了官宦就是富贾地主。
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是金陵。
“高别驾,这鄂州城内的百姓的生活就多劳烦你了。”黄鬃马上,李煜突然拱手一拜,言语也颇为洪亮,神色极为诚恳。
这是李煜今天由衷地拜托。
这些面黄肌瘦的百姓在金陵城内并不多,今天近距离直视这些可怜的目光后,作为本地刺史,百姓父母官,有着现代人灵魂的他突然感觉到了时代的责任。
他李煜也第一次正视到了自己的身份。
以前他只是皇子,或者是穿越客,似乎就是为了自己而挣扎。后来被封为节度使和刺史,他也没感受到什么重任,只是看到了权力。
只是亲自来到这里,才深受触动。
“刺史大人,高越定当尽职尽责。”此时的高越,发现刚刚青嫩而老谋的皇子,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气息。
李煜的话在官将中引起了一阵惊叹,众人纷纷拱手,“刺史(节度使)大人怜恩!”不管如何,这位新来的上司绝对不是暴虐骄躁之辈了。
不过李煜和众人的表现,在百姓中也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波澜,只有一小部分人群产生了一些骚动。
鲁迅笔下的民众是麻木的,但一千年前的民众又有何区别呢?码头上他的得意,被百姓的目光扫得七零八碎。
……
“走吧,宴席就算了。”李煜突然失去了与众兵将官吏推杯弄盏的兴趣。
“刘将军,高别驾,劳烦你们直接带我去兵营和刺史府看看。”
“节度使大人,您这一路奔波劳累,兵营还是改日再去,先去节度使府休息吧。”刘仁瞻看出了李煜的疲惫。
“也好——”